本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刘雨丝)近期,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收到了北京市教育工会上报的重疾理赔申报材料。教育系统某职工,2019年6月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在肿瘤医院检查确诊为结肠肝曲癌。随后,该职工向其单位工会上交相关材料,申报《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北京办事处接到教育工会上报的材料后,迅速展开核实,该职工于2018年9月1日投保一份40元、2016年9月1日续转一份90元《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经外调专家签字确诊,符合条款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互助金20000元。
近年来,北京办事处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力度,2019年1月1日起,办事处又在原有25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外新增5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目前办事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共保障30种重大疾病,针对全市在职职工开展,会费40元/份,保障期一年,最多可参加4份。30种重大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原发性恶性肿瘤(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等。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本活动所列的30类重大疾病的一类或多类时,会员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每份10000元互助金,用于缓解会员家庭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