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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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有噪音 须对被影响居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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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征求意见
夜间施工有噪音 须对被影响居民补偿

 

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根据征求意见稿,确认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须补偿居民范围,对实际居住人进行补偿,签订补偿协议。

据了解,夜间施工为22时至次日6时,从事破碎、拆除、浇筑混凝土、大型机械清理等施工作业的行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拟申请夜间施工批准文件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检验检测机构测定并出具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根据检测报告测定结果和现场调查核实结果,确认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须补偿居民范围,对实际居住人进行补偿,签订补偿协议。

征求意见稿提到,补偿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协商确定,也可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或属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与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向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居民发放补偿费用的,应留有发放记录。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国家或本市重点工程、生产工艺要求须连续作业、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于夜间施工至少5日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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