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各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促进国有经济深化改革、健康发展,近日,本市印发《北京市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在2020年年底前,本市将集中力量将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属地街道、乡镇(以下统称“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据悉,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
《方案》中提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退休人员属地街道,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发放。优化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流程,为退休人员在属地街道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供便利条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同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也转入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方案》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加强党支部建设,开展党的组织活动。鼓励采取党建共建等形式,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