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昨天,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于即日起开始缴费,缴费时间截至2020年2月29日。据悉,为了确保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增强居民医保兜底保障功能,2020年医保筹资将实施新方案,并通过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等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据悉,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4180元/年;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为19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161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为26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2150元/年。请参保个人按新的缴费标准在扣款账户中有足额存款,确保能如时扣款完成参保缴费。
2018年,北京市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员达到390.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诊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住院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8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常见病、罕见病及一些癌症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相关报道详见第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