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昨天获悉,市市场监管局于11月1日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市委网信办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营安全;市公安局提示企业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杜绝涉枪、涉爆、涉恐以及涉及隐私类信息的发布,严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市通信管理局要求企业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非实名电话卡、虚假营业执照等风险点的防范力度;市邮政管理局从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做好数据共享提高快件揽收效率、推广绿色包装5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重点从平台治理、广告宣传、消保维权、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保健食品7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其中,在消保维权方面,要求平台企业认真落实“接诉即办”目标任务,积极承担首问责任,严格落实赔偿先付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强化售后服务团队建设,多元化渠道方便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努力实现消费纠纷一次性解决。在价格监管方面,要求平台企业在集中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