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近年来,不良“校园贷”事件时有发生,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教育部、公安部10月31日发出征集令,向广大师生、家长征集不良“校园贷”线索。
不良“校园贷”是指一些非法机构通过“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学生向其借款,最终引诱借款学生跌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是打着善意的幌子,行诈骗、敲诈之实。
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联合治理下,不良“校园贷”得到一定程度的治理。但严防严治下,部分不法机构依然在暴利诱惑下铤而走险,仍有一些学生上当受骗。为此,教育部、公安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不良“校园贷”机构进行严厉打击。
为及时准确掌握相关线索,两部委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开通“不良‘校园贷’举报通道”,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准确提供线索信息;两部委将为举报线索者严格保密。
教育部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头脑保持清醒,对广告宣称的“免费”“优惠”“打折”要多留一份心眼,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的能力,切勿盲目轻信。同时,花钱要理性,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借钱走“正道”。如果确需贷款,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