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企业有关网络销售问题的咨询,内容为该企业网络平台由于电脑系统故障,把原本2瓶共计89元的沐浴液和身体乳,价格错标为0.01元,并有129位顾客进行了订购,共产生了399件订购单。其中有一位顾客一次性购买了110件,企业与该顾客沟通后,表示愿意发给顾客30件,并额外赠送售价为498元的面霜,但其不同意,要求自己下单的110件全部正常发货。
该局接到企业反馈的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了预先研判。
首先,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批评,并对企业在疏堵漏洞的同时,积极与顾客联系,主动承担错误,尽可能达到下单的每位顾客满意的企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予以了充分肯定;
其次,执法人员对顾客的诉求是否合理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消费者如果要求全部发货,会涉嫌不当得利,不应予以支持,但一定要满足消费者当初购买的需求;
最后,执法人员把初步的研判结果告知给企业,给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截至目前,该局也未接到一起购买上述化妆品的消费投诉。一是得益于企业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进行了沟通,并主动与监管部门汇报;二是执法人员预先研判,从企业和消费者的不同角度出发,做到了未雨绸缪,未诉先办。这种工作方式,既保护了该特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让企业及时弥补自身的漏洞,在良性经营轨道上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