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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民办幼儿园完成集体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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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10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昌平区民办幼儿园完成集体合同签订

 

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昨天从昌平区总工会获悉,昌平区民办幼儿园集体协商签字仪式顺利完成。本次签约围绕“回天计划”进行,参与的幼儿园全部来自天通苑地区。

据昌平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昌平区民办幼儿园集体协商工作自今年8月初开始以来,经过了学习动员、采集、分析数据、协商要约、草拟合同,最后出台正式合同。期间广泛征求了昌平区总经济民管部、工资集体协商办公室、各民办幼儿园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昌平区民办幼儿园集体合同》。

签字仪式上,昌平区民办幼儿园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共识,双方首席代表分别代表企业行政方、职工方在合同上郑重的签字、盖章。五家幼儿园的园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也分别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随后,东方剑桥天通东苑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代表天通苑地区幼儿园就学校基本情况、学校转成普惠园之后的现状、办园理念、教师培训、教师福利等方面介绍了基本情况,同时也对幼儿园目前在教师待遇方面的不足表达了集团的整改意见。

昌平区集体协商办公室负责人景秀霞认为,昌平区教育行业集体协商的顺利开展弥补了区级行业协商的空白。“这是一项突破,在肯定教育工会工作的同时,也要继续认真完成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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