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租赁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定期核实更新,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通知》提到,不得为下列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
《通知》还提到,互联网交易平台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审核、管理住房租赁信息: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逐步实现合并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