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记者10日了解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正式出台《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根据《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规或使用他人信息卡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由网信部门和住建(房管)部门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下架相关房源信息并暂停该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1至3个月。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通知》提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包括:企业依法登记、备案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住房租赁企业应于签订收进房屋或出租房屋合同之日起3日内,将合同主要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