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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0年生活变化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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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 老有所养
北京:70年生活变化实实在在

 

9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社会民生专场。发布会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介绍相关情况。

关键词

民生保障

七年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20元、380元统一提高到1100元,分别增长111.5%、189.5%;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月人均740元调整到2120元,增长186.5%。从无到有建立社区养老服务驿站68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192个,养老机构床位数从7.4万张增加到12.6万张,增幅70.3%。养老专项资金由2012年的5.2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3.8亿元,增长165.4%。统筹整合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资助超过30亿元,32万人受益。全市新建儿童福利院5个,累计建立16个。财政资金累计投入民政领域超过700亿元。

社会服务

七年来,全市累计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580个,覆盖92%的城市社区;建成“社区之家”408个、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895个;社区办公用房达标率由20%提升到100%。率先实现婚姻登记跨区办理,累计服务婚姻登记96万多对。创新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建成社区心理服务示范站(室)100个。大力弘扬见义勇为风尚,累计认定见义勇为人员445名。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万余人次,成功返乡2.1万人。福利彩票销售收入累计286.25亿元,募集公益金71.7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从2013年到2019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580元提高到11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460元提高到1100元;2015年7月,本市率先在全国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保障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月人均740元提高到2200元,并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实现动态调整。特困人员供养预算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执行,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60%。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标准由500元/户/采暖季,提高到1000元/户/采暖季,煤改清洁能源自采暖的救助标准确定为1800元/户/采暖季。困难群众“两节”慰问标准从单人户400元调整为500元,2人以上户从800元调整为1000元。

养老服务

七年来,累计制定出台政策文件130余项。市人大颁布全国首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扩大社会优待范围,364.8万常住老年人持养老助残卡获得社会优待、社会服务、社会福利,老年人优待范围从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拓展到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60-64周岁老年人同等免费乘公交、逛公园。

构建起了相对完备的“三边四级”就近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已扶持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75家,建成运营192家,覆盖了全市三分之二的街道(乡镇)。2020年规划建成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0家,目前已建成运营755家,其中农村幸福晚年驿站260家。从2012年至2018年,全市建成运营的养老机构数量从400家增长至526家,养老服务商达到近2万家;运营养老床位从7.6万张增长至10.8万张,新增养老床位3.2万张,年均增加5千余张,70%以上养老床位由社会力量建设或运营。

就业规模

本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就业人员总量从1978年的444.1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1237.8万人,增长了近3倍;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一、二、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从1978年的28.3∶40.1∶31.6调整为2018年的3.7∶14.7∶81.6,特别是第三产业中信息软件、科学研究和金融业的从业人员占比约23%,产值占比近40%;就业收入稳步提高,实现劳动者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2018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12.7万元,近十年年均工资增长在10%左右;就业权益有效保护,健全劳有所得保障机制,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创业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劳动者就业从以单位就业为主,到目前的就业与创业并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持续迸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服务全国科创中心建设,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构建以创新创业引领产业升级、助推就业提质的新生态,2018年新注册企业超过18万户,首都特色创业政策、资金、品牌效应明显,创业氛围日趋浓厚。

在政策引领方面,逐步形成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创业融资、减税降费、人才引进等政策体系,让创业“进口有政府服务,出口有市场承接”。在资金支持方面,加强财税、金融对初创企业扶持,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贴息标准;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支持创业,通过创新链、资本链、产业链“三链”融合,推动创新创业向纵深发展。在品牌推动方面,积极推进“千名创业导师培育工程”,高标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推出“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东升杯”国际创业大赛等品牌。特别是设立大学生创业板,建立大学生创业“陪跑”机制,在板企业达108家,累计融资超过5.7亿元,创造了一批高含金量的就业岗位。

就业服务

为给群众提供更加公平便捷的就业服务,本市确立了以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形成了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送培训,送岗位,办实事,解民忧,劳动力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深化进校园送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采取精细化服务、技能培训、定向招聘等多种方式,促进36.3万农村地区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通过内部挖潜、专场招聘、转岗培训,促进企业职工转岗就业;采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

教育发展

本市目前有各级各类学校3500多所,教育人口310多万。本市形成了以大中小幼一体化培养和社会大课堂建设为统揽,涵盖课后服务、开放性科学实践、学工学农、科技艺术金银帆社团、翱翔计划等系列品牌项目的素质教育北京模式。

高等教育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强化内涵式发展,34所高校、164个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194个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A类(占全国的27%),获国家科技三大奖的数量占全国高校获奖总数的20%以上,建设22个高精尖创新中心和99个高精尖学科,学科建设、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职业教育着眼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实施“特高计划”,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不断增强。首都教育总体布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优化,与津冀各地签署合作协议40多个,执行扶贫和对口支援项目170多个,有效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从1949年到2018年,在园幼儿从2321人发展到45.06万人,学前教育由稀缺走向普及普惠;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从均不到60%发展到学有所教,2018年小学、初中就近入学比例分别达到96%、99%以上,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达到52%以上,北京扩优模式为全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样板;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由不足2万人发展到100余万人,成为全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最集中的地区。

卫生健康

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从1949年的61个增至2018年的11100个,增长181倍;床位数从3001张增至12.4万张,增长40倍;卫生技术人员由4218人增加到28.2万人,增长66倍;每千人拥有医师由1人增至5人。在神外、神内、心肺血管、眼科、烧伤、创伤骨科、肿瘤、妇产科和儿科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建有4个国家医学中心、2个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4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3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居全国之首。

自1992年启动以放开专家门诊、预约挂号等内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7月成立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对市属22家医院实行规范管理。2012年在市属五家医院开展医改试点,开辟了全国公立医院医改的先河。2013年以医联体建设为切入点推进分级诊疗,已建成59个综合医联体和8个专科医联体,合作医疗机构730家。2017年4月,统筹3700家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规范调整435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同步调整医保和医疗救助政策,两年来,节省医药费用超过350亿元。今年6月15日,实施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规范6621项医疗服务项目。通过改革与改善、监管、保障相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基层就诊人次连续28个月上升,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出现良性变化,以药养医、以耗养医在北京已不复存在。

□本报记者 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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