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 截至目前,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3个职称系列的改革已完成。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相关部委正在推进教师相关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下一步将加快完成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据教育部介绍,聚焦教师队伍职称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委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增设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均新设置到正高级,畅通了职业发展通道。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854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其中180名幼儿园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有利于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实行分类评价,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分为文化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两类,突出职业教育特点。
完善评价标准,把师德放在评价首位;突出对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的评价,注重考察教育教学一线经历;针对不同教师队伍特点分别制定评价标准,中小学教师重在评价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重在评价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注重行业企业实践等经历,把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成绩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