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总工会、市城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房管局日前联合出台《福州市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共23条措施用于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意见》指出,今年起,全市一线作业环卫合同制工人基础工资不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即不低于2145元;建立机制保障环卫工人权益落实等。(8月23日 《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环卫工的工作非常辛苦,无论酷暑还是严冬,他们都披星戴月、日夜兼程、任劳任怨,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城市的整洁。特别是他们的工作没有节假日,没有高收入,尽管岗位平凡,却发挥了不平凡的作用。近些年,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环卫工人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像之前就有请环卫工吃火锅、好心市民送爱心午餐等方式来关怀时下的环卫工,但这种形式是否可以有效长期地维持下去,如果仅是一阵暖风刮过,那这种形式也就没有了实际意义。
所以,关爱环卫工,不能靠偶尔的人性化,更要靠常态。必须要完善制度设计,把环卫工纳入社会制度保障中,譬如出台一部保障环卫工人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给一线环卫工人提高收入,保障他们的合理回报;修建休息室和完善其他的配套设施等等。
此番,福州市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不仅建立共享文明创建成果制度,提高环卫工人收入,而且建立环卫工人职业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其进行一次体检;环卫用工单位在为环卫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应补充购买保障额度不低于60万元/年的雇主责任险;各级政府设立环卫工人专项救助资金,用于救助因工伤或患有重病住院治疗的环卫工人等等,这些措施落实好,无疑利于更好地保障环卫工合法权益,推动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