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入职员工 试用期多长?
免费体验式医疗器械消费提示
员工私自兼职,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因工受伤为何难获工伤赔偿?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免费体验式医疗器械消费提示

 

采用免费体验方式推销医疗器械,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营销方式。有的经营者在此类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参与免费体验式医疗器械消费要做到“四要”。

要充分了解产品信息,消费者在参与免费体验前要充分了解医疗器械产品的基本信息,确认产品是否为经批准的合法产品,仔细阅读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了解产品的适用范围、注意事项等信息,不要偏听偏信商家的夸大、虚假宣传。产品注册信息,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要辨析经营者资质。经营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需要分别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应辨析经营者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要把握自身健康状况。消费者要充分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咨询医生或其他专业人士,在确认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决定是否参与体验购买。

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消费者要谨慎参与医疗器械的免费体验,有疾病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贪图省事,盲目听信商家的宣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健康和财产损失。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