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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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后缀相同 法院认定公司说谎
公共监控录像 个人能调取吗
少年犯罪记录被封存后 再施盗窃应否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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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7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监控录像 个人能调取吗

 

北七家镇居民吕某为了通勤花费2800元买了一辆电动车,放在楼下没两天就被人盗走了。吕某找到小区物业要求查看监控录像,物业称必须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才能调取。气愤的吕某来到北七家法援工作站咨询物业有义务配合业主调取监控录像吗?

工作站答复,《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与图像信息监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看场所。留存的图像信息除按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提供、传播”,第十六条规定“发生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住宅区内的监控属于公共视频监控,公民不能私自调取,在发生被盗、被抢等紧急情况需要救助时,可通过公安机关调取监控。

温馨提醒:目前我市安装的监控录像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安装在各街面、路口的交通监控摄像头,一类是安装在小区、商场、医院等地的公共监控摄像头,还有一类是企业、商家等自行安装的社会监控摄像头。交通监控系统主要由交管部门调取和维护,公共监控系统主要由公安机关调取。对于社会监控系统,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调取程序,如果公民想调取相关录像,需要与安装单位协商,工作站建议最好还是通过公安机关介入,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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