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类开始聚居在一起,就面临如何处理垃圾的问题。现在的人讲究科学化的分类处理,而古人对垃圾处理也十分重视。在战国时还立下了最为严酷的刑罚,而周朝时成立了历史上最早专门处理垃圾的机构。唐宋时期,清洁工已经成为一个社会职业。在注重垃圾处理的同时,古人也提出了很多治理环境污染的办法。
战国时期乱扔垃圾会遭断手
战国时代的城市已具相当规模,人们消费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垃圾,对此战国时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灰即为垃圾,城市居民如将垃圾倾倒在街道上,就会受到断手的处罚。
秦朝时,对乱扔垃圾的处罚比商时断手之刑相对减轻,但仍很残酷。《汉书·五行志》载:“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
另外,早在商代人们就已开始给农田施肥,为了积肥,开始有了厕所,并对家畜进行了舍饲。《说文解字》:“厕,清也。”就说明了这一点。
汉代时城市普遍设有公厕
在商周出土的青铜器上,已有打扫卫生的图案,说明已有人负责处理城市垃圾了。《周礼》对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也有记载。《周礼·秋官》记载:“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另外,《周礼》还记载:“狼扈道上者,谓不蠲(juan)之物在道,犹今言狼籍也。”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曾解释,所谓“者”当为涤除之涤字,狼为狼扈道上。狼氏的职责就是清除城中街道上的垃圾,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这也是最早的专门清除垃圾的机构。
周代的厕所不仅设在人们居住之处,在活动场所也设有。至于汉代,都市中已普遍设有公厕,称为“都厕”。
唐朝乱排污杖六十
唐代城市已具极大规模,长安城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居住人口已达百万之众,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极为可观。
唐代对于倾倒垃圾的管理十分严格,《唐律疏议》记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谓‘侵巷街’以下,主司合并禁约,不禁者与犯人同坐。”唐代对于随便倾倒垃圾者处以刑罚,有关管理部门如果没有履行职责,将同样获罪并受处罚。针对长安、洛阳的环境卫生问题,唐玄宗还曾下过诏令并让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垃圾回收利润很可观
到了城市发展起来之后,如何处理“不事稼穑”的城市居民的大量污秽之物,成为头疼的问题。唐宋时期,出现了以集中清理城市垃圾、粪便并贩卖到乡下为职业的人,还有人因此巨富。《太平广记》记载:“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另据《梦梁录》记载,南宋杭州城中,有专门的职业清洁工,称为“倾脚头”,负责收集百姓倾倒的粪溺,再运到农村卖掉。“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表明此项生意竞争还很激烈。
明清时期粪土贸易更不必说。有了这种经济杠杆,大量的粪便垃圾处理就不再是困扰城市环境卫生的问题。
长信宫灯能有效减轻污染
在中国古代,炼丹术盛行,术士炼丹之后,随意倾泻,“丹砂置之于田,则苗尽死”,这类严重的污染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而古代一些发明家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客观上保护了环境。河北出土了一盏汉代的“长信宫灯”,灯形是一个宫女双手执灯的形象,可以拆卸,灯盘可以转动,灯罩可以开合,因而可以随意调整光的亮度和照射的角度。宫女头部也可以拆卸,体内空虚,右臂与烟道相通,通过烟道来的蜡烛烟煤被容纳于体内,从而保持室内的清洁。巧妙的设计一方面符合了家居要求,另一方面,又减轻了污染。摘自《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