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做出安排。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将被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工会帮扶救助等范围。
2019年职工安置工作重点对象包括:2019年有关地区去产能任务涉及的分流职工,前期结转的未分流职工,前期分流安置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同时,要配合做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涉及的职工分流工作。
分流职工将进行实名信息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做好分流职工基础台账,及时将信息录入职工安置实名制信息系统,动态跟踪分流安置进展。根据去产能计划任务锁定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企业,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抽查、社保数据比对、工资发放记录核查等,对企业填报的职工信息进行摸底核实。对联系不上的职工,指导企业通过张贴公示、登报声明、上网公告等方式主动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备案。
有去产能任务和存在结转未分流职工的地区,将妥善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内部分流职工的支持力度,畅通分流渠道。对因欠薪欠保等负担较重导致分流安置进度滞后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所属集团公司承担主体责任,推动上级集团公司加强专项支持,努力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