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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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发布 19项闻困即办、立行立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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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发布 19项闻困即办、立行立改事项

 

7月4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检视问题立行立改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6月以来,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深入全市16个区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了“蹲点街乡镇、入户社区村”调研活动。针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截至6月底已经先后开展了全市性调研126次,发现问题111个,并在此基础上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事务、社会动员、社会服务及构建新型监管体系等七个领域提出了19项闻困即办、立行立改事项,其余问题全部予以挂账督办解决。

【社会福利领域】

■整改事项:制发养老助残卡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

整改措施:针对老年人反映的制卡周期过长的问题,制卡时间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改进资质审核流程。协调经信、公安等部门将办卡人信息提前发送制卡银行,银行在受理老年人办卡申请后经基础审核通过即启动制卡,其他审核环节与制卡同步进行。改造完成后,审核环节可从原流程5-15个工作日,压缩为申请受理当日即推送制卡。重构制卡流程。外埠老人居住证信息每日同步并传送至农商银行,外埠老年人取得居住证后申请办卡与本地户籍老年人流程相同;增设社区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代办养老助残卡业务;对于行动不便、缺少代办人的老年人,农商银行附近网点可上门办理。

■整改事项:养老服务驿站实行流量补贴

整改措施:升级改造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为各区对本区流量数据进行监测审核提供支撑,使跨区连锁运营驿站服务商由原来要分别接口七、八个信息系统,变为只对市级一个平台。

【社会救助领域】

■整改事项:精简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申报材料

整改措施:取消复审材料。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复审,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为主要依据;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每月对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进行一次核对,发现家庭收入财产超过政策标准的及时形成核对预警信息。有预警信息的,社会救助对象仅就变化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没有预警信息,日常管理中也未发现变化情况且没有投诉举报的,不再提供任何复审材料。简化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仅需提供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并填写《社会救助申请表及授权书》。当申请人涉及罹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有工资外收入等情况、不能通过核对信息系统查询时,需提供相关材料。所有申请及复审一律不再提交复印件。凡是通过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查询的内容,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具体包括:户籍、婚姻、学籍、残疾状况、就业失业、房产、车辆、工商注册、银行资产、工资收入、养老金、医疗保险、公积金、服刑、强制戒毒、死亡等信息。

【基层社会治理领域】

■整改事项:推进“吹哨报到”向社区深化

整改措施:出台《关于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向社区治理深化的实施方案》。出台《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全市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三个清单”和“四个双向机制”建设,重点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停车难、楼道堆物堆料等。

■整改事项:真正给“社区减负”

整改措施:完善社区职责清单,明确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和依法协助工作事项,建立社区事项准入制度,未经准入的工作事项,社区一律不承接。继续严格规范社区报送的表格系统,实行一个部门一个系统(表格)。推进建立全市统一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作为社区日常工作信息平台,实现全市社区应用系统 “一门入”,社区基础信息数据“一池蓄”“多方用”,各部门不再单独向社区开通信息系统。

■整改事项: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主的社区工作者考核机制

整改措施:制定《北京市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逐步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主的社区工作者综合考评机制。在全市所有社区普遍推行弹性工作制,采取错时上下班、预约服务等形式;增加社区工作者上门入户服务的时间,变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实行分片包户和民情日记制度,明确社区工作者入户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确保年入户走访至少90%以上住户。

■整改事项:让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和社区公益金更高效地为社区群众服务

整改措施: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和社区公益事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整改事项:试行举办全市首届社区“邻里节”活动

整改措施:拟在8月最后一个周末,试行举办全市首届社区“邻里节”活动。

【专项社会事务领域】

■整改事项:加大婚俗改革力度

整改措施:印发《北京市婚姻登记服务指南》,发放全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推进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实践。

■整改事项:大力推进殡葬惠民便民服务

整改措施:探索建立医院殡仪服务联络站。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医院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进行联合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民政局和市医管局联合推动在天坛医院新院区建立殡仪服务联络站,负责提供规范、安全、优质的遗体转运服务和殡仪咨询服务, 由殡仪馆正规车辆直接从医院接运遗体,确保遗体在院停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医院不开展经营性殡仪服务。拟于7月签署合作协议,待经验成熟后,将逐步在全市推广。

■整改事项:持续开展“为流浪人员找家”活动

整改措施:运用互联网+科技方式,帮助因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聋哑等走失的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人。深化与公安部门协作,建立滞留人员DNA集中采集比对集中反馈、人像比对和户籍查询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跨省沟通协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快受助人员返乡速度,降低在京滞留时间,帮助寻亲成功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快速返乡。

【社会动员领域】

■整改事项: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整改措施:近期,将联合市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同时,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和昌平区一起,已研究拟订了《关于建设回天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示范区的试点方案》。

■整改事项:为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岗位提供补贴支持

整改措施:为相关社会组织提供党建管理岗位补贴,支持其配备和配强专职党建工作人员,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

■整改事项:提高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审批效率

整改措施:原按照《北京市社会组织2018年度年检(年报)内部规程(试行)》的规定,最迟应于9月底前完成系统审批出具年检结论。现要求各个审批环节提高效率,缩短一个月时间于8月底前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审批。下一步,协调业务主管单位对年检材料做到即报即批。

【社会服务领域】

■整改事项:精简民政事项申请材料60%以上

整改措施:目前市、区民政部门共有服务群众事项142项(市级71项、区级71项),各类事项共需提供申请材料1226份,通过直接取消、改为内部工作流程、材料整合、部门内部查询核实、部门信息共享核实、申请人书面承诺等方式,精简申请材料753份,精简率达到61.42%。

■整改事项:缩减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时限

整改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的法定审批时限为60日。为方便群众办事,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审批时限由60日缩减为20个工作日。

■整改事项: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包”

整改措施:为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延伸服务,即社会组织在取得法人证书后,提供刻制印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及日常开展活动等相关事项的“服务包”。

■整改事项:推进社区心理服务站点建设

整改措施:2019年年底前,在全市建设5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中心)

【构建新型监管体系】

■整改事项:加大民政执法力度

整改措施:在向社会组织邮寄《执法监察服务函》的基础上,向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公墓等邮寄适合各自领域特点的《执法监察服务函》。研究建立简易、快速的非法社会组织取缔机制。对受理的实名举报,经确认属于民政职权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案件进展情况及了解其进一步诉求;案件办结后,7日内答复举报人案件办理结果。

□本报记者 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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