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6月5日,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结合北京实际,确定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公告”栏,查阅相关通知,了解46项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等级关系。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都是针对专技人员的评价制度,但用途有所不同。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专技人员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通过考试取得特定的职业资格后才可从事特定的职业。职称则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标志,分为高、中、初不同层级,可通过考试或评审取得,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的职务聘用、工资待遇等人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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