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是一首歌,清新欢快;童年是一幅画,赏心悦目。一年一度的儿童节就快到了,读一读名家笔下的童年,让我们一起在优美的文字中回忆儿时,重返童年。
沈从文在自传中,写自己的童年最欢喜天上落雨,“一落了小雨,若脚下穿的是布鞋,即或天气正当十冬腊月,我也可以用恐怕湿却鞋袜为辞,有理由即刻脱下鞋袜赤脚在街上走路。
“但最使人开心的事,还是落过大雨以后,街上许多地方已被水所浸没,许多地方阴沟中涌出水来,在这些地方照例常常有人不能过身,我却赤着两脚故意向深水中走去。若河中涨了大水,照例上游会漂流得有木头、家具、南瓜同其他东西,就赶快到横跨大河的桥上去看热闹。”一个喜欢玩水、看水暴涨的小男孩跃然纸上。
丰子恺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第一件是养蚕。“我所喜欢的,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桑葚。蚕落地铺的时候,桑葚已很紫很甜了,比杨梅好吃得多。我们吃饭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采了一碗桑葚,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可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有乐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重心,在于吃蟹……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郊游,而这郊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这三件事都是作者童年里所喜欢的,第一件给自己带来了“乐”,第二件带来了“吃”,第三件带来了“趣”。童心童趣童乐永远镌刻在了心中。
林语堂在《童年》里回忆到:“童年时,每年到斜溪和鼓浪屿去的情形,令人毕生难忘。到漳州视野突然开阔,船蜿蜒前行,两岸群山或高或低,当时光景,至今犹在目前,与华北之童山濯濯,大为不同,树木葱茏青翠,多果实,田园间农人牛畜耕作,荔枝、龙眼、朱栾等果树,处处可见,巨榕枝柯伸展,浓阴如盖,正好供人在下乘凉之用。”因为求学异地,才目睹了不同于家乡的美景和美色,让作者开了眼界,打开了另一个崭新的世界。
鲁迅在小说《社戏》中回忆了自己童年看社戏的一段经历,写的一波三折,妙趣横生。尽管那夜的戏让作者失望,但是作者仍然认为,“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也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作者到此含蓄地点明了“偷豆”是那夜看到的最好的“戏”了,因为作者从中感受的不仅仅是“偷豆”本身,而是事件所包含的人情淳朴、真挚。
几位名家笔下的童年是幸福的、欢乐的,所以他们念念不忘,挂肚牵肠。虽跨越时空,但今天的儿童读了,从中定会得到一点启发,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
□冯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