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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5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要求提高

 

本报讯 (记者 盛丽)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出台《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管理规定》,提高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要求。本规定实施后新取得注册监理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本市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现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

根据规定,下列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列入本市重点项目计划,单体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或超过30万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工程;投资超过5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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