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门内大街216-218号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房屋产权几经易手,最后一家产权单位于2008年接管。由于企业自身财力限制,对小区仅维持最基本的管理,从而导致小区内环境脏乱、违建丛生。同时,由于小区产权性质满足“房改房”政策要求,居民希望与产权单位协商实现对房屋产权的购买。从2015年开始,小区居民多次向街道、社区反映,希望解决上述问题。
针对居民诉求,朝阳门街道工委,办事处接诉即办,经过深入调研及近一年几轮的协商、调解和自主议事,2016年6月居民和产权单位最终达成“房改房”政策落实协议。2017年2月159户居民正式拿到房产证。同时,街道积极争取市、区政策支持,将小区整治提升纳入到2015年东城区环境建设项目中,对居民反映的私搭乱建、道路破损等问题进行集中解决,并翻修了自行车棚,增加了适老设施。
随着居民与产权单位“房改房”协议的落实,原有产权单位及物业公司于2016年7月撤出小区,为避免小区出现“管理真空”, 朝阳门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及时介入,在“居民自主议事”平台的基础上,引导小区居民成立了“居民自管会”,代行部分物业职能,通过居民协商实现自治管理。
居民自管会成立后,朝阳门街道工委、社区党委持续跟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助推自管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自管会运行程序。2017年8月,制定出台了《朝阳门内大街216-218号自管会服务手册(1.0)》。另一方面,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有计划地开展自管会成员能力拓展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主题沙龙、外出参观、户外拓展等活动进一步凝聚自管会成员的归属感,不断提高自管会成员自我管理的能力。在街道、社区支持下,自管会先后解决了朝阳门大街南侧乱停车影响居民出行和院外街面停车收费问题。
下一步,街道将利用朝阳门内大街216-218号楼小区被纳入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的契机,在全面改善小区配套生活设施的同时,通过街道引导,自管会自主选择的方式引入专业物业企业,采用菜单式的服务模式向居民提供优质服务,让小区居民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本报记者 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