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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本市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今年继续稳妥实施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租住地入学办法。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部门将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5月6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协调解决。各区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市教委同时发布义务教育入学重点日程安排: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5月6日至5月31日,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5月25日至6月9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6月15日至6月16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7月初,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