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思远)“首钢工匠”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并享受每月10000元的工匠津贴——3月25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管理办法》对首钢工匠的参评范围、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表彰奖励、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说明。
据了解,为激发职工创新创优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首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首钢转型发展,根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北京大工匠”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首钢集团工会结合实际,组织制订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工匠评选管理办法》。为此,集团公司成立首钢工匠评审委员会,负责首钢工匠的资格审查、综合评审、评聘解聘等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人力资源部、企业文化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劳模代表、高技能人才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集团公司领导任主任。
相关负责人表示,首钢工匠是指“长期在基层一线生产、技术、操作等岗位,敬业专注、技艺超群,具有解决生产、设备、技术操作重大问题的突出能力,在‘名师带徒’方面作用显著,在本行业、本领域、本职业(工种)有较强影响力、带动力,得到广泛认可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同时,首钢工匠是集团公司授予高技能人才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首钢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中技能操作人员职业发展的最高等级,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原厂矿技能操作专家)——首钢工匠。其中,“总公司技能操作专家”取消并纳入首钢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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