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影视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动影视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实施意见》是我市构建“1+N+X”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着力构建促进影视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影视业产业链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要求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影视业与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做好装备制造、内容生产、推广、发行、传播等影视产业链相关环节精准衔接,构建高精尖发展结构,明确了“到2020年,北京影视业全国领先地位更加巩固,涌现出更多影视精品和骨干龙头企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市场竞争力、创新驱动力、文化辐射力显著增强,成为支撑北京高质量发展、壮大高精尖产业的重要引擎,推动北京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之都”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从文化+科技、“投贷奖”联动、IP软环境优化、影视园区建设、融合发展、金融支持、影视消费、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传播、动态管理等角度提出了10方面重点工作,从健全机制、政策统筹、完善统计、队伍建设和作品评价等方面制定了5项保障措施,重点围绕以下关键问题集成创新:聚焦全产业链,为影视业发展提供新动能。推动“投贷奖”投融资全过程联动衔接,研究设立面向影视园区和企业的产业引导基金,优化做大做强IP(知识产权)产业链的软环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园区品牌,积极培育和提升北京影视消费市场,开展影视企业“走出去”奖励扶持工作,持续做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节展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相继制订实施了涵盖影视内容创作、影院建设、“走出去”等领域的支持政策,许多政策是全国首创,在业内产生深远影响:发布了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相关配套制度、《北京市提升广播影视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北京市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初步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影视政策体系。下一阶段,各有关部门将系统梳理影视业扶持政策,统筹资源、综合施策,通过政策集成优化影视业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我市影视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影视业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的战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