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一个校区一个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教育工会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新时期北京高校教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大力推进北京高校新建校区和民办高校教职工之家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北京高校合格教职工之家建设达到100%,教职工小家建设达到100%。
努力形成“党政工共建一个家”格局
《意见》提出将不断完善教职工之家的建设标准、评比验收、升级流程、荣誉奖励等制度,以“一个校区一个家”为目标,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工作格局。
到2020年底,除了力争实现北京高校合格教职工之家和教职工小家建设达到100%外,还将每年逐步促进10%的合格教职工之家提升到市级先进教职工之家,并在此基础上培育选树一批高校工会工作先进典型和市级模范职工之(小)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小)家。
建家工作纳入高校思政工作标准
为了实现目标,《意见》要求各高校以会员评家工作为主渠道,把教职工群众满意率、认可度作为衡量建家工作实绩的根本标准。各高校党委行政要大力支持工会工作,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好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将教职工之(小)家等建设经费纳入工会年度经费预算;高校工会建家工作内容将纳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
市教育工会表示,教育系统工会改革将不断丰富建家内容、创新建家形式、构建建家实体、增强建家实效,扩大工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北京高校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作用明显和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对照标准实现“分级建家,动态管理”
《北京高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和《北京高校工会建设职工之家工作考核标准》同时出台。《考核标准》规定分项考核范围包括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民主管理、依法维权、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总分为100分。市级合格教职工之家须达到60分,市级先进教职工之家须达到80分,推荐参评“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则须分别达到90和95分。
市教育工会将建立健全高校工会建家工作基础档案,对获得相应称号的高校工会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建家晋级制度,未获得下一级称号的工会不得被授予高一级职工之家称号,达到相应级别两年后可申报高一级别教职工之家。
教代会不按时换届 验收一票否决
在各级职工之家评选、复验工作中,一旦违反以下规定,将实行一票否决:工会具有独立财务账户,工会经费能够按时足额拨缴到位;党委制定教代会的实施细则,教代会按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教代会上作学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校务公开、提案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等,教代会程序规范、内容完整;落实教代会讨论建议权、讨论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学校制定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无群体上访事件;校级工会具有法人资格,各级工会组织健全,按时换届。
出现四项问题的高校工会,不能参加先进和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评选。具体标准包括工会组织机构和工会班子不健全,工会干部待遇落实不到位,未能按时换届;未按时足额划拨工会经费或工会上解经费不达标;不能坚持教代会年会制度及相应的民主管理制度,或教代会职权不落实,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教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未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和工作制度,或因工作职责不到位,致使发生涉及教职工相关利益诉求的群体上访事件。
专项补助给予新获市级以上荣誉的基层工会
对新获得合格和先进的教职工之家、教职工小家的基层工会,市教育工会将给予一次性工会工作经费奖励;对新获得市级以上的教职工之家、职工小家荣誉称号和参与复评的基层工会,市教育工会将设立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工会工作经费补助,专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建家工作水平。
市教育工会将定期对已获得全国和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等称号的基层工会抽查验收,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达到要求的保留其荣誉称号,仍达不到要求的报相应上级工会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