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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查处力度

 

本报讯(记者 任洁)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提请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并提醒学生及家长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预警提出,各地要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力量对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实行网格化管理,逐校详细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并长期坚持。对民办幼儿园和无办学资质幼儿园,要定时定点重点监控,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公布接受举报单位、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有关排查情况要及时汇总、分析,并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核查处理。

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要在学校周边道路加派人员,加大巡逻执法力度,抓好路面管控。要加大对学生上下学车辆未取得校车标牌、超员超速、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黑校车”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查扣,切实织牢织密校车安全保护网,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要通过当地主流宣传媒体,加大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警示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省份要尽快出台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管理规定,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过渡期满后校车发展政策。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统筹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生家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排查工作结束后,发现仍有学生乘坐“黑校车”上下学的校长、园长和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对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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