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长禄)记者昨天从北京警方处获悉,1月1日起,本市将推行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在东城、西城、海淀三个已经完成远程会见系统建设的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律师可与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远程会见。
针对律师会见需求日益增大,看守所会见室及警力有限的客观现状,市公安局对看守所会见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律师远程会见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关闭录音、监听设备,且不派员在场,确保会见不被监听。
据了解,远程会见时间为工作日,律师可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三个工作日内的会见。会见登记时,需提交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以及第一次会见时看守所出具的《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告知单》,会见时间最长为连续两个小时。远程会见实行预约制,可通过电话或直接上门登记的方式预约,部分地区还开通了微信小程序预约。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远程视频会见,并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认为公安机关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可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
考虑到远程视频会见的特殊性,下列情形不适用远程视频会见:依法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通晓汉语,需要翻译人员在场的;非本区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侦办的,以及其他不适用远程视频会见的情形。下一步,北京警方将推动各分局加快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尽快在全市范围实现律师远程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