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与法庭一样,是争议双方唇枪舌剑、你攻我防的地方。可是,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最近却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案件当事人王某及其代理人均为聋哑人,如何让他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成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王某不能说话但可以使用正常手机这种情况,大兴区仲裁院决定在技术人员支持下,依托仲裁院微信网络服务平台,通过在线庭审的方式审理本案,并最终取得成功。
当事人不能开口说话
科技助力仲裁庭审
12月4日上午,是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确定的开庭审理时间。由于这是一场特殊的“无声”庭审,所以,工作人员提前做好了各种准备,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处置预案。
申请人王某在公司担任操作工职务。2018年10月底,因未足额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王某申请了仲裁。
大兴区仲裁院受理王某的申请后,发现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均系聋哑人。
“他们不能开口说话,在庭审时怎么表达自己的意见?”仲裁员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王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虽有听力和表达障碍,但可正常使用手机。
“既然当事人能使用手机,其对网络服务平台的应用应该是熟悉的。”基于这一判断,仲裁员在征得王某本人及其所在公司同意后,决定在技术人员的支持下依托仲裁院微信网络服务平台,用在线庭审方的式审理案件。
仲裁员台上台下走
设法帮助员工理解
庭审开始后,申请人王某、被申请人公司均按仲裁员提示登陆到仲裁网络服务平台的在线交流群。登陆成功后,仲裁员通过图文投射功能,将争议双方的对话内容,以及案件庭审笔录完整地投射到仲裁庭内的电子显示屏上。透过显示屏,双方都可以了解对方的主张,以及整个庭审的进程。
仲裁员通过平台告知双方庭审纪律和权利义务等,接着开始庭审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公司辩称,因王某存在请病假和旷工行为,所以,其依据企业规章制度做出相应的行为属于合法,故不同意向王某支付被扣除的工资和离职经济补偿金。公司当庭还提交了机导考勤记录,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仲裁员通过微信网络服务平台,将公司提交的证据及公司的主张告知王某。考虑到王某存在生理缺陷,为了让他更加完整地参与庭审,仲裁员不时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到王某身边,通过打手势或书写等形式,对公司提交的证据进行详细阐释。
王某了解相关情况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司的主张。同时,向仲裁员出示了他的微信聊天、手机APP打卡记录等证据,以证明他不存在旷工行为。
仲裁员结合双方的证据,又对证据规则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利用微信网络服务平台让双方进行沟通,使当事人的诉求与意见得以完整表达,顺利完成庭审。
有理有据耐心调解
争议双方握手言和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继续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从法律规定及证据规则等方面释明法理。
考虑到公司提交的机导考勤记录与王某提交的打卡记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仲裁员建议公司与王某进一步核实出勤情况,并告知公司:机导考勤记录无劳动者签名,存在修改的可能。如果公司不能提交证据,充分证明王某存在旷工的行为,公司就不应扣除王某的工资和绩效奖励。否则,公司就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需要支付正常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
王某告诉仲裁员,公司之所以记载他旷工,是他出勤之后未及时打卡,亦未进行补卡说明,让公司产生了误会。
历经三个多小时的沟通调解,公司和王某均认识到双方产生争议的原因,是由于沟通不通畅、不充分造成的。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争端。
最终,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同意支付王某因“旷工”被扣除的绩效奖金和工资,且按约定期间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近日,王某收到了公司支付给他的钱款。
仲裁员 林星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