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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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克服送达难 员工获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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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个税签合同隐瞒高薪 日后遇纠纷只能自咽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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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耍赖规避诉讼 蟑螂捣乱促其现身
法院克服送达难 员工获赔5万元

 

找不到被告、被告耍赖是法院送达难的重要原因。不能及时送达将直接导致审判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最近,北京市大兴法院就遇到这样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告某开关厂采取搬家、否认、耍赖等手段,千方百计规避与法院工作人员接触,致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人。当开关厂工作人员被法官堵在门口,且其继续否认自己身份的时候,该厂因蟑螂横行而请来的灭蟑人员也来到这里。几番对话戳穿了该厂的谎言。由此,诉讼才得以继续往下进行。

辛勤工作5年,无故遭遇开除

原告张某诉称,张某于2013年3月入职某开关厂,担任检验售后员,月工资为5000元。张某工作辛苦努力,一直兢兢业业,但是某开关厂却在2018年3月5日无理由电话通知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不服某开关厂的行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某开关厂与张某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开关厂向张某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张某的仲裁请求,张某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

初次电话通知,法官被当骗子

法院主审法官收到张某的起诉材料后,随即安排书记员联系被告某开关厂,书记员便按照张某提供的某开关厂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号码,联系某开关厂。

“喂,您好,请问是某开关厂吗?这里是××法院……”“法院,骗子吧,我才不信!”书记员的话尚未说完,就被当作骗子挂断了电话。

再次电话通知,单位耍赖逃避

半小时后,书记员再次拨通电话,吸取上次的教训,赶紧说明情况:“您是某开关厂吧,你们厂和张某之前有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张某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到了法院,现通知你们厂于周五上午9点来领取张某的起诉材料、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

“去不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你们厂的住所地离法院很近,为什么来不了呀?”

“我们厂拆迁啦,现在搬到廊坊了,去不了,不领了。”

“那你们的具体地址是什么?”

“我就不告诉你!”

“我们需要你们厂的准确地址,以便送达诉讼材料。喂,喂……”

还未等书记员说完,电话里传来了盲音——电话已经被挂断了。

法院专递通知,查无此人退回

电话联系不畅,书记员便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的某开关厂的住所地,利用法院专递向某开关厂邮寄了原告张某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

几天之后,法院专递被退回,原因是查无此人。

直接送达未果,网查再现转机

法院专递被退回后,书记员申请法院的送达小组去某开关厂的住所地直接送达诉讼材料。但当送达小组驱车到达目的地后发现,某开关厂的住所地已经被拆迁,只剩一地废墟。

送达工作陷入困难。

一周后,法官在网上搜索某开关厂的最新信息时,发现某开关厂的住所地变更了,新的住所地与人民法院距离不到500米!

法官当即决定带着书记员去某开关厂新住所地直接送达。

蟑螂横行该厂,留置送达成功

法官及书记员带着材料,按照查到的某开关厂新住所地找到了某处,但该处大门紧锁,只是门上挂有某开关厂的标志,还贴着物业催缴供暖费的通知。

法官和书记员根据催缴供暖费通知上的信息,找到了物业人员,并查询到某开关厂新住所地的房主即为某开关厂的股东之一。法官随即联系该房主,但是一直无人接听电话。

法官及书记员再次返回某开关厂新住所地,正当书记员准备在门上张贴传票等诉讼材料时,恰逢有人来询问法官是否为该处房主。法官经过询问后发现,原来这些人竟是和某开关厂工作人员约好来灭蟑螂的。

几分钟后,某开关厂的工作人员便来到了办公室,法官表明身份后,向其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举证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但是,某开关厂的工作人员声场自己做不了主,拒绝签收。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留置送达了上述文书并拍照作证。

单位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

开庭当日,某开关厂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未作答辩。法院对此案缺席开庭,进行审理。

张某向法院提交了其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税收完税证明以及张某与某开关厂厂长的电话录音来证明其相应主张。张某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显示,某开关厂在2014年1月至2018年2月期间一直为张某缴纳个人所得税。最终,法院根据张某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证据,认定张某与某开关厂存在劳动关系,并判决某开关厂向张某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5万元。

法官说法

无正当理由不应诉视同放弃权利

根据本案遇到的情况,法官提示说,《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被告在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则被视为放弃应诉及答辩的权利,法官就可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被告有应诉答辩的权利。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该积极参与诉讼,正常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毛希彤 闫俊慧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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