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协作和社会共治机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精神,怀柔工商联合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商业联合会、区消协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立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和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文件对于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赔偿先付保证金机制、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鼓励有租赁柜台、出租经营场地业务的经营方设立赔偿先付保证金,同时赔偿先付经营方应当定期分析消费争议情况,建立记录台账,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五部门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动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单位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同时积极利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快建立解决消费争议信用评价制度,鼓励各行各业有针对性地探索建立健全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
该意见将从根本上调动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积极性,推动消费环节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在经营单位内部化解消费争议提供保障。为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售后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添砖加瓦,实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和解消费争议,促进商家诚信经营,优化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怀柔工商分局 薛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