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根据《工作程序》,施工企业应持银行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前往本市范围内银行,与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函》。新设立的施工企业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外地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手续或完成进京相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保函。
《工作程序》规定,保函的启用应当经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未得到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启用保函。当出现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社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但逾期仍未支付的;作为用人单位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经人力社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但逾期仍未支付的等三种情况,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报送相关案卷材料和启用保函申请书后,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行业主管部门通知银行按照保函约定的程序和范围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