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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女性与他人网恋7年 骗取钱财5万被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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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冒充女性与他人网恋7年 骗取钱财5万被判刑10月

 

北京市密云区男子刘某以女性身份与他人网恋长达7年,骗取对方钱财5万余元。日前,刘某因诈骗罪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情回放

2011年,青年男子刘某在网络游戏中结识安徽籍青年男子赵某。随后,刘某将自己虚构为女性并取名刘甲,与赵某建立了网恋关系。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8年3月,刘某通过QQ聊天等方式,以各种理由骗得赵某5万余元钱款。

刘某供述,他为了行骗,从网络上搜索女性图片发给赵某并谎称是自己照片,但从不与赵某视频通话。赵某曾来到密云要求面见刘甲,刘某则借口其姐姐刘甲有事不能露面,以刘甲亲弟弟的身份与赵某见面。

在二人网恋过程中,大部分钱款都是由赵某直接转账给“刘甲的亲弟弟”刘某。赵某还将其工资卡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了刘某,刘某经常通过网银直接将赵某卡内的钱转走。

二人网恋7年没有破绽,直到刘某因沉迷游戏花销巨大,负债累累,其父亲将刘某手机扣留在家中,赵某才从刘某父亲口中得知并没有刘甲这个人,随即报警。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刘某于2011年7月至2018年3月,通过QQ聊天的方式虚构女性身份、以网恋交友为名取得被害人赵某信任后,以各种理由骗得赵某向其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内转账54053元。

密云区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元。

法官提示

随着各类社交软件的普及,网恋交友屡见不鲜。由于现代社会人们观念开放、社会环境复杂,网恋交友潜藏的危害比较大。密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苏小琴说:“以我院今年审结的几起由网恋交友引发的刑事案件来看,一般网恋对方都会虚构或夸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家庭背景,甚至像本案的被告人一样,用漂亮的肖像照冒充本人照片吸引对方,然后通过聊天、做出感情或利益许诺等将对方套牢,再以各种理由提出索要钱财或侵犯人身权利的要求。”

苏小琴提示说,对于网友自报的身份信息不能轻信,尤其是对于外貌和经济条件优势明显的网友的追求讨好保持警惕。不要轻易向对方透漏自己的银行账号、密码、各类支付软件账号或密码等重要财物信息,以防人财两空。另外,不要轻易和网友单独约见、外出等,以防发生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强奸、强制猥亵等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恶性刑事案件发生。

□本报记者 王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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