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莹) 6日,海淀工商分局召开《北京市网络商品交易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推介会,7家海淀区电商平台参与此次推介会,并成为该区首批试用此示范文本的电商平台。
此次发布的示范文本,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约定了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问题。同时,增加信息检查监控制度,要求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信息。示范文本明确,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合同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虚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刷单)、编造用户评价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