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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法与情 巧断家务事
谢玉华:时刻将居民装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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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法与情 巧断家务事
——记北京海淀法院执行实施一部副庭长杨哲
杨哲(左一)
 

执行,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老大难”。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怎么攻坚克难呢?北京海淀法院执行实施一部的副庭长杨哲从事8年法院执行工作,见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也为解决各种疑难矛盾绞尽了脑汁。今年,他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授予的“北京市模范法官”称号。近日,记者和这位年结千余案件的模范法官聊了聊执行中的那些事儿。

用耐心和智慧应对执行难题

“老赖”一词经常被媒体用来形容欠钱不还的负债人。在法律上,“老赖”还有个学名——失信被执行人。绝大多数被执行人所欠的是金钱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在关于破解执行难的访谈中将执行难归纳为“四大难题”,一是查人找物难,二是应对规避执行难,三是财产变现难,四是有效管理难。四难题中有两项与钱债有关,所以对执行法官来说,寻找到可执行的财产再变现,绝对是执行难点。杨哲经常夜间出发,寻找躲避起来的被执行人,也经常为一个案件从工商局、证券公司到各大银行四处奔波查找财产。

有些人欠的不是钱,而是“亲情债”,这比财产执行更为棘手。举个例子,法院判决离异夫妻中抚养子女的一方,给另一方探视未成年子女提供方便。那么如果有义务的一方拒绝配合另一方的探视,就可能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杨哲不仅仅是找钱寻物,还得替人操心“家务事”,这活儿可不简单。

杨哲介绍,一个魏姓男子多年前每隔一两个月就到法院申请执行。原来,他离婚后,前妻不让他探望女儿。法院判决他每个月有探视女儿的权利,他与前妻、女儿的矛盾又很深。所以每次他看女儿,都得法官出面协调,父女见面的地点也大多是在法院。多年之后,女儿成年,他又来起诉女儿,要求女儿履行“探望义务”,定期去看望他。法院也支持了这一诉求。于是法院又得安排他和女儿见面。杨哲就曾经负责过老魏“探望权”案件的执行工作。“女儿与父亲感情不深,不太配合。每次都磨破嘴皮劝人家,还得协调见面的时间、地点,简直为人家的家务事操碎了心。”杨哲苦笑说:“执行法官这工作,就是个替人解忧的活儿。多麻烦的事,都得想办法解决。”

有勇有谋面对形形色色“老赖”

为了躲避执行,被执行人也会使出各种手段。杨哲法官干了八年的执行工作,不仅碰上过各式各样的案件,也碰上了千奇百怪的被执行人,“无赖”“戏精”“双面人”……每次交手都有“惊喜”。

比如,在一起腾退房屋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抱着煤气罐,对杨哲和他的同事说:“让我退房子,我今天就和你们同归于尽!”执行团队想办法安抚了当事人的激烈情绪,制止了这起险些酿成的事故。之后,又对带头占房的案外人采取强制措施,软硬兼施完成了执行。在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中,杨哲和同事们千方百计查询到被执行人的住处,找上门。开门的男子听到法官来意,淡定地说:“他不在家,我去找他回来。”可是法官们在门口等了很久,男子都没有回来。等杨哲第二次堵到这名男子时,邻居们指认,此人就是被执行人“本尊”。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作为老总的父亲一见到杨哲法官便“哭穷”,诉说企业资金短缺已经运行不下去,自己生活也没有了来源,总之没有钱给尚未成年的儿子做抚养费。可是,避开法官的视线,他在朋友圈晒的是刚去澳门旅行、购物的照片……不过最后,杨哲团队还是拆穿了“双面”老总的谎言,案件得到执行。

这么多难对付的被执行人,作为执行法官的杨哲总是有办法。去年杨哲团队年结案1300余起,平均每个工作日都要结案四五起。

用“情”动人化解“凶宅”案

杨哲说,他干了八年执行工作,自己的经验是不仅要有脑子,还得对执行人有感情。最近,他碰上了“两个老太太的对决”,脑子可没少动,感情也没少用。“你替他们着想了,当事人总能知道。”杨哲说。

2014年,70多岁的甄老太将位于海淀的百平方米老宅以600多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将要结婚的男青年孙某。孙某拿到房子后才知道,甄老太的老伴儿在房子里自杀,这是名副其实的“凶宅”。孙某起诉甄老太解约。2016年,法院判决撤销合同,甄老太要返还房款还得赔偿其他损失,需承担700多万元支付义务。其实无论是购房还是起诉,孙某都没有露面,一直是他的母亲刘阿姨一手操办。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两个老太太碰面了。

杨哲是此案的执行法官,他发现此案有个难解的“疙瘩”——判决要求甄老太先把700多万元给孙某,孙某再把房子过户给甄老太。可是,甄老太收入微薄,她用购房款买了通州一套小户型,剩下钱也花了不少,让她先拿出700多万元是天方夜谭。而刘阿姨一家因为儿子婚期拖延,对甄老太一肚子火,让他们先过户房产也很难商量。

每次杨哲给甄老太打电话,甄老太都诉苦说自己腿脚不方便,卖房子四处跑动的事情,她干不了。再说,房子已经过户,自己也没权力卖。“我这把老骨头,法官,您看怎么着吧!”杨哲只好联系刘阿姨,希望她先卖房,由甄老太补差价。“不行,这房子我们不想碰,多晦气。就按判决里说的,她给我钱,我过户给她。”

杨哲想尽了招儿,几乎每周一都得接待来问案情的刘阿姨。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和甄老太唠嗑,劝双方见面再谈。杨哲说,“我想了很久,解决此案的唯一方法,就是孙某一方主动出售房子,由甄某在她的能力范围内进行补偿。如果都不让步,对双方都不利。”在此期间,本来已经签署执行笔录,承诺自己负责出售房产的刘阿姨又反悔,甚至做出要将执行笔录偷偷带走的举动。幸亏杨哲机警,及时发现笔录被拿走,在电梯口拦下了刘阿姨,对她拿走笔录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杨哲反复找双方陈述利弊,让两位老人家逐渐明白继续僵持可能会导致一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上黑名单颜面无光;另一方婚期一拖再拖,蒙受更大损失。最后两方终于在杨哲的主持下,签下协议——孙某一方联系买家将房子出售,甄老太补偿50万元。

案件执行之后,双方都给杨哲写来感谢信——甄老太称杨哲水平高耐心负责,刘阿姨也称赞杨哲让她感受到了公平公正。

现在,杨哲的办公室里除了如山的案卷,还摆着一张临时的床铺,他经常住在办公室,时刻准备着接待来访的申请人和出发找寻被执行人——这就是一位执行法官的工作状态。

□本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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