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22个市级相关部门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突出精细化管理,相较于《目录》(2015年版)共作了73处修改。9月26日,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成效】 不予新设立或办理变更登记累计2.03万件
《目录》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不予新设立或办理变更登记业务累计2.03万件。2017年,《目录》从严调控的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等新设市场主体数量较《目录》实施前的2013年减少近一半。全市新设市场主体中,科技、文化、信息等高端服务业占总量的近一半。
据了解,《目录》实施后,新设市场主体逐步从在城六区聚集转向城市发展新区聚集。各区产业投资与功能定位更趋匹配。总体看,第三产业投资趋向海淀、朝阳、东城、西城区,第二产业投资趋向昌平、大兴、顺义区。空间布局逐步优化,去年,“三城一区”所在区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业新设市场主体占总量的47%。通州区信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金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分别增长76%、48%、33%、21%。
此外,《目录》实施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今年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快于全市GDP增速。其中,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等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6%、18.3%、7.8%,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约60%,带动作用明显。
【修订】
强化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 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 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 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其中,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对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细分支持
本市积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陆续出台了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本次修订,与之紧密衔接,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
例如,在制造业中,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对研发、中试、设计、技术服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细分支持;对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制造等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不予禁限;在化学纤维制造等7个大类的禁限管理措施中,对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为航空航天、军工和国家重大专项等配套项目予以除外,不予禁限;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申办建筑业相关资质时予以支持,不予禁限。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细化修订
据了解,本次修订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对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保留适当发展空间;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
比如,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中,对保障城市运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另如,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保障城市运行项目不予禁限。再如,三环路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并将符合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服务居民生活的末端配送网点等除外。考虑到便民服务,对东城区、西城区汽车清洗服务,及中心城区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本次修订,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简化相关资质申办和工商登记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办建筑业资质,在《目录》(2015年版)中,需要注册所在地的区政府开具生产环节不在中心城区,及建筑业非公司主营业务的证明。本次修订后,取消了区政府开具相关证明的环节,不再让企业为开证明东奔西跑。
强化生态环保和安全管理
为保障首都空气质量,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维修实行了禁限管理,中心城区增加了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禁限管理,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目录》修订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巩固工作成果,根据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目录》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住宿业,设立幼儿园、游乐厅、网吧、残疾人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禁限管理。
【链接】
《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
2014年7月,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目录》(2014版)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版)编制,从全市、四类功能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两个层面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的禁止和限制准入,对部分行业做出了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
《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
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在充分总结《目录》(2014年版)实施经验、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对《目录》(2014年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目录》于2015年8月正式向社会发布。
《目录》(2015年版)加大对新增产业精细化调控,对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加大禁限力度,对区域性批发市场、物流基地、部分公共服务功能、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实行禁限。聚焦城六区,首次将城六区作为一个区域实施统一禁限。重点对城六区制造业、教育、卫生、社会团体等领域加大了禁限力度。突出生态环保,对高耗能、高耗水、影响城市环境等行业加大禁限。从增量入手,积极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的发展更加绿色、节能、低碳,更加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充分保障民生、城市运行和服务国家战略,做除外说明。在相关禁限管理措施中,将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保障城市运行等项目除外。明确了涉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等相关行业除外项目。禁限比例进一步提高。按小类统计,全市层面、城六区禁限涉及的行业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比重分别是55%、79%。
《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
去年,国家发布实施2017年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2018年版)是按照2017年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修订的,按照小类项统计,全市层面、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禁限比例分别是51%、73%、64%。总体看,《目录》(2018年版)涉及的禁限行业和比例与《目录》(2015年版)保持一致。由于2017年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较2011年版进行了细化、增补和调整,所以,《目录》禁限比例相应有所变化。如果按照2011年版行业分类口径折合比较,《目录》(2018年版)全市层面、中心城区禁限比例与《目录》(2015年版)保持一致。
□本报记者 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