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江苏省司法厅近日签订了《刑事诉讼检律良性互动机制相关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应给予律师的权利保障。
这份《意见》共有15条,分别就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执业救济权做出了更加细致而具体的规定,以期让律师的这些权利落到实处,得到更好的保障。
“依法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薛火根说,“知情难、阅卷难、辩护意见采信难等问题是律师以往常遇到的问题。《意见》进一步细化法律过去规定较为模糊的地带,做出具体规定,有利于这类问题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