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为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起草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今天起至9月24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提出意见。
在内容上,示范文本针对近些年来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固定下来。其中,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先行赔付制度方面,平台经营者通常要求平台内经营者缴纳保证金,但对于保证金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问题的约定上仍存在一些问题。示范文本确定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是平台经营者为赔付消费者损失,而向交易平台预先交付的。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应仅可用于赔付消费者损失,不得用于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利用经营者互相承担违约责任之用途。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示范文本对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了明确约定。
在产品信息检查监控制度上,实践中,平台经营者通常规定平台内经营者发布信息的时候应遵守的原则及义务,但却忽略了平台经营者对此应承担的义务。对此示范文本增加了平台经营者及时监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