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庆工商分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饭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宣传内容中含有涉及冬奥会的虚假内容,要求查处。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经现场检查及查看微信相关宣传页面,证实该饭店发布的宣传促销信息中,包含如下内容:“活动二:免费送红酒(X品牌西拉干红一瓶价值318元),规则:(1)每桌消费满800元;(2)本活动可全价购买第二瓶红酒,加一元购买第三瓶红酒;(3)X品牌红酒为冬奥会指定红酒。”当事人不能现场提供X品牌红酒为冬奥会指定红酒的证明材料。后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发出协助调查函进行询证,证实当事人在活动页面中宣称的赠品“X品牌红酒”并非冬奥会指定红酒,冬奥组委尚未对红酒进行市场开发。
该饭店在宣传中宣传“X品牌红酒为冬奥会指定红酒”,经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询证并非冬奥会指定红酒,该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行为,属于广告主发布商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虚假广告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延庆分局对该饭店做出了相应处罚。被查后,该饭店已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保证以后将守法经营,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保护奥林匹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法定责任。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也于今年7月31日起正式施行,2022年冬奥会将在北京召开,营造保护奥林匹克知识权的良好环境,保障奥运会顺利召开,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延庆工商分局 张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