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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餐饮行业签订2018年工资专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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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餐饮行业签订2018年工资专项合同
最低工资分三档 每档增加150元 覆盖1753家企业 8.3万职工
 

本报讯(记者 余翠平) “工资集体协商对我们职工来说是件大好事!”9月5日,在北京市餐饮行业2018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会议上,市服务工会代表职工方,餐饮行业协会代表企业方就本市餐饮行业最低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开展协商并签订了《北京市餐饮行业2018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据了解,今年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继续提高了餐饮行业及17个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按企业经济效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2450元;第二档2350元;第三档次2250元,与2017年相比,三个档次每档增加150元。

据了解,2018年是市级餐饮行业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的第五年,在各区总工会支持下,服务工会坚持做好前期专题调研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企召开职工、企业代表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为确定协商重点提供依据。合同文本起草后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推敲,经过三上两下形成审议稿。在调研的同时,市服务工会对2017年餐饮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综合质效评价,600份调查问卷中88%的职工对市级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市服务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总协商工作要求和前期调研数据分析,今年协商重点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四+N”。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教育经费的提取标准;二是增加了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对春节休假且继续回到本企业工作的来京务工人员给予适当交通补贴的条款。

截至目前,协商已覆盖16个区的不同规模、不同效益的企业1753家,职工8.3万人。下一步,各企业将继续按照餐饮行业协商标准结合企业的实际开展二次协商,将行业标准落地,使广大职工能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促进行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孙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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