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去年有个别省份和高校在公示受助学生信息时,未将身份证号码等隐私信息隐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昨天强调,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各高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时,要对学生的个人隐私加强保护。
截至8月31日,全国已经有38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了助学贷款,合同总金额275亿元,超过了去年全年贷款发放金额。截至9月4日,高校已报到新生中有13.6%的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针对县级资助中心和中央高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确要求做到“八公布”,即公布资助项目,公布申请条件,公布资助标准,公布申请、审批、发放的程序,公布申请、审批、公示、发放的重要时间节点,公布办公地点,公布工作人员,公布办公电话,通过公开透明,促进资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明确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得要求其再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三选一”证明即可办理,做到了让老百姓少跑腿、少烦心。
目前,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已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在我国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