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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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严查物业企业转供电加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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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住建委严查物业企业转供电加价行为

 

本报讯(记者 张江艳)记者昨天获悉,市住建委将从本月起配合市发改委启动专项检查行动,严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转供电环节中的不合理加价行为。

因供电历史原因、用户特性等多种因素,在本市还存在着很多供电企业未能做到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要由其他主体进行转供电的情况。在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中普遍存在转供电加价现象,这些附加在电费上的加价收费行为违反了“严禁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的要求。

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市住建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对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整改,将国家取消的部分行业性服务收费及降价政策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严禁物业企业进行转供电加价行为,对检查发现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除依法予以查处外,还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加强对涉及转供电行为的物业企业的监管,同时将规范转供电行为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对存在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行为的,将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送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并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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