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做好政策更新衔接,市住建委和市规划国土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废止部分房屋登记相关文件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废止34件涉及房屋登记的相关文件。
该通知的制定发布,是因为北京市房屋登记职责已由北京市规划国土部门承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对北京市原有的房屋登记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并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吸收了部分原有登记类文件。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前后政策有序衔接,根据相关要求,需要对原先由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登记类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部分已被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吸收的文件予以废止。因此,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研究后,决定废止《关于行政区划变更涉及房屋产权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4件涉及房屋登记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