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是久为群众诟病的腐败现象。反腐倡廉、公车改革,从纪律到制度遏制了这种现象,卓有成效,群众称道。
私车公用看起来相反,甚至颇有些大公无私的意思。然而,如果其中掺杂了利益,涉及了公权,就肯定“变味”了,甚至涉嫌腐败。
这种变味的“私车公用”,背后有不少“说道”。譬如,有人抱怨,自己的私家车经常被公家“征用”,而且主要是接送领导,或公干或私事,召之即来,不但白搭油钱,还要拎包服务;也有人乐得“为领导服务”,私车公用了也默不作声。因为,有的领导懂得“吃人嘴软”,会想方设法采取变通手段,为占用下属的私家车解决油费问题,或者为还人情,在奖励、晋级方面“给予关照”;对于借用有经济往来和业务关系单位的私家车,则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话说至此,涉嫌腐败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变通”报销油费,必然要钻财务制度的空子,违纪自不待言,违法也很难说;为还人情给予“关照”,显然是利用权力为他人谋私,其实是利益交换;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都有严格的规则、制度,“提供帮助”势必破了规则,坏了制度,当然是腐败,背后是否有更多更大的利益交换也未可知。
即或没有上述“交易”,某些领导就是“要面子摆架子”,让下属开着私家车,迎来送往,至少也暴露了其顽固的“官老爷”作风,这种人即使不腐败,也不会是“好官”。至于有人刻意逢迎领导,甘心“服务”,则必隐藏利益追求,肯于“享受”这种“服务”的领导,想不违法乱纪都难。
“变味的私车公用”不是小事一桩,纪检监察部门有必要防微杜渐,把可能的违纪、腐败遏制于苗头。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