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长禄)昨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在昌平区北京金隅红树林公司,集中组织开展对过去一年来安检工作中查获的易燃易爆类违禁品及乘客自弃限带物品的集中销毁活动,共计销毁10余吨。
据现场负责组织销毁活动的公交总队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孔希希介绍,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关系到公众的出行安全,实施安全检查有法可依。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第三十四条就明确规定了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要进行安全检查。同时,2015年5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公布了《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对携带《目录》中涉及的违禁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乘客,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自2008年6月29日本市正式启动地铁安检以来,已累计安检乘客130.56亿余人次,安检物品123.66亿余件次,查获禁带物品1796803余件。随着近年来持续的安检法制宣传和引导,地铁安检措施越来越被乘客所接受,“主动接受安检”的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2018年上半年,本市地铁共安检乘客11.17亿余人次,安检物品9.07亿余件次,查获禁带物品146303余件(其中军警用具类394件,刀具类39452件,易燃易爆物品93743件,其他类物品12714件),同比2017年同期的169233余件,下降13.55%。从安检相关违法行为处理情况来看,上半年共有157人因携带违禁品或拒检被依法行政拘留,较去年同期的225人,下降30.22%。大部分乘客在进站安检过程中能够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安检。
市公安局公交总队负责人表示,北京市轨道交通日均千万客流已成为常态,地铁在成为市民出行首选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公共安全风险。各类禁止携带物品的设定都是出于对维护地铁运营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全路网人物同检工作,也是为最大限度地强化对危险物品的查控堵截,有效封堵地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