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晶)7月17日,《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公布并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昨天,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部门召开会议,共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贯彻实施。
今年4月,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和质监部门共同发布了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京津冀三地人力社保厅(局)负责贯标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各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贯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加贯标培训,了解标准、熟悉标准、应用标准,积极参与等级评定。三地协同标准由京津冀三地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推动实施。实施范围分别为在三地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标准实施后,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通过一系列量化指标打分评级,被赋予A-5A的等级。京津冀三地分别组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本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评委会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专家及代表、人力资源服务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共同组成,确保广泛代表性。
等级评定过程严格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程》开展,保证等级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管理。
为提高等级评定工作效率,京津冀三地还将开发建设等级评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填报、汇总、审核、统计分析和评查打分等环节“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真正做到等级评定工作全流程信息化,让服务机构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京津冀三地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等级互认,三地互相支持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同时将大力总结推广京津冀三地服务机构在执行标准中的先进经验,交流工作方法,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三地就业创业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