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丰台工商分局的领导和干部们不畏酷暑、放弃休息,对全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进行查处。
全市违规销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进入了执法检查新阶段,在此阶段,工商部门将对无照经营电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关停;对经前一阶段行政指导与劝告仍不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辆的,依法予以暂扣或没收,强制退市。同时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无厂名厂址等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关键性组件的行为。
党组书记、局长李广隆亲自带队,对照台账,检查了开阳里、西客站南路、正阳大街等多个重点区域电动车销售点位。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要求商户做到亮照经营;二是对于停放在经营场所附近的违规车辆及时督促经营者转移至其他场所,并自行妥善保管、不得销售;三是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高频次、高强度执法,切实规范商户经营行为。
调研员杨光、副局长张京、张铁军、纪检组长李工、稽查大队大队长冯书礼分别到九个工商所,全程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统一执法行动覆盖全部丰台区电动车经营主体台账点位,特别是将取缔无照经营、禁售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作为执法重点。为确保检查效果,当日下午,各督导小组协同各工商所对全部主体进行“回头看”复查,特别是对上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主体,加强巡检,规范经营。
7月1日当天,丰台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主体242户次,查封4户,查扣违规车辆13辆,关停5户,拆除牌匾1户,暂扣工具若干,发放行政提示75份。
下一阶段,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加强监管,确保到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彻底治理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推动销售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全面达标。(孙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