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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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工伤赔偿竞合 需要提防三个误区
实习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四种白纸黑字的借条, 为何被法院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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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实习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张某是在校生,学的专业是幼教。因为临近考试,学校为了能够让学生在实操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安排了一次去某幼儿园实习。在实习中,小朋友下楼时,眼看要摔倒,张某抢前一步拉住了小朋友,自己却把腿摔骨折了。出事以后学校已经垫付了所有的手术费用和医疗费。张某的母亲刘某特来天通苑南司法所进行咨询,张某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否可以要求学校或幼儿园进行赔偿?而且医生说一年以后再做手术拆除,这后期费用找谁来负责?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据此,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因张某是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实习生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地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

但实习生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实习期间,由该实习单位对其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该实习单位是实际受益人,两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该实习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实习生的实习安全,因此实习生可以向实习单位主张赔偿。

最终,工作人员建议刘某可以先与学校、幼儿园协商关于赔偿和后期治疗的问题,如果达不成一致,搜集相应的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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