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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工商召开“合规经营、维护权益” 规范电商网络经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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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6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工商召开“合规经营、维护权益” 规范电商网络经营座谈会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两项维权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加强辖区电商促销行为的规范力度。日前,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工商分局、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合规经营、维护权益”丰台区电商座谈会在丰台区普法大本营召开。

2018年上半年,丰台工商分局共接到投诉5309件,其中涉及到电商企业的投诉共1107 件,占投诉总量的20.85%。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及售后服务,如对于消费者购买非定制商品后提出的退货、更换等要求无理由拒绝。今年,在丰台工商分局和丰台区消协积极推动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两项维权制度的落实基础上,创新推出了“L+A+N”的消费维权新途径,融合推进案例宣传、教育引导、多元调解、强化指导、从严查处这五项举措,使得丰台区消费纠纷,尤其是涉及电商的消费纠纷能得到第一时间的妥善解决。

此次活动中,丰台工商分局消保科、网监科对电商企业促销行为进行了行政提示。电商企业应切实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网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1、紧守法律法规底线。不得出现对成交量、成交额、用户评价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2、保证促销商品质量。电商企业应严格履行商品自检规范,加大问题商品平台内部查处力度,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3、重视广告合规审查。电商经营者对广告承接、发布行为以及广告内容等应加强内部审核;强化广告导向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4、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出现合同违法问题。电商企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内容。

5、畅通售后客服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电商经营者应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做实风险防控。

市局消保处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丰台分局在前期优化消费环境、创建放心消费环境中的工作成效。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进行讲解。《合规指引》是市工商局引入合规管理理念,探索建立合规管理为核心的消费维权治理新模式。一方面,使消费者权益可以体现在电商经营活动的整个管理流程,另一方面使消费者的诉求可以得到第一时间的响应。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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