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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批文创产业园区认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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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首批文创产业园区认定启动
需同时满足七个条件 19条政策支持市级示范园发展
 

近年来,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高速增长,北京市涌现出一批文创园区,成为文创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有力推动了文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2017年,北京文创产业实现增加值3908.8亿元,占GDP比重达14%,文化企业超过25.4万家,法人单位实现收入1.6万亿元。

6月20日,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并启动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如何认定:

需同时满足七个条件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应同时满足七个条件。

——园区有较完整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应是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

——园区建设或改造已完成,具有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要求的物理空间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且截至申报时园区入驻率达70%以上。

——园区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为入驻文创法人单位提供发展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

——园区有相对明确的产业定位和行业特色,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产业门类,且主要业态符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确定的鼓励类领域,符合“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向,截至申报时,园区集聚的文创法人单位数占已入驻法人单位总数的比例应达70%以上。

——园区所生产和提供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服务体系:

搭建公共平台服务园区企业发展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提出, 鼓励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积极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信息咨询平台、文献资料平台、人才培养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发展。

其中,重点支持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共同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开展项目路演、投融资沙龙等活动,为文创法人单位提供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股权投资等多样化一站式的融资服务。

对服务门类多、服务量大、运营效果好的投融资服务平台,经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可享受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政策支持。

对通过园区投融资服务平台获得融资的文创法人单位,按照贴息、贴租、股权融资奖励等方式给予支持;

对与园区投融资服务平台合作的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天使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按其通过平台为文创法人单位提供新增融资业务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对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为文创法人单位提供融资服务贡献进行奖励,具体参照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贷奖”政策执行。

此外,对已认定的园区,在老旧厂房保护利用、资金申报等市级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中给予倾斜。未来市级出台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原则上优先支持园区和园区内文创法人单位。 对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园区,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评定、资金支持、宣传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重点支撑:

19条政策推进示范园区建设

据介绍,《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重点在支持政策方面,专门针对示范园区提出了7个方面19条政策,即“示范园区政策十九条”,将对示范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建设硬件设施、开展公共服务、文化金融服务、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建设分园等给予资金支持,并在园区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人才服务、品牌建设推广、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在优化提升园区硬件设施方面,支持示范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改造提升园区硬件基础设施,开展园区环境整治。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水、电、气、热、通讯、非主干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现行政策给予支持。

支持示范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在园区内新(配)建文化设施。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新(配)建设文化设施项目,按照新(配)建的规模和功能,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资金补贴。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补贴金额在项目总投资30%的基础上再上浮10%,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示范园区可根据自身条件建设或引进实体书店,优化生态环境,建设文明园区,营造有利于创意迸发的园区环境,所建实体书店享受本市实体书店支持政策。

在支持示范园区开展品牌建设及推广活动方面,鼓励示范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参与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将现有老旧厂房、特色工业遗址等存量设施资源改造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分园。对于符合支持条件的老旧厂房保护利用项目,按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现行政策给予支持。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按照一般支持标准再上浮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考核管理:

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达标将取消称号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将每年定期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为不合格。具体包括:因管理不善,未达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的;未按照要求完成园区统计、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的;不配合进行考核评估工作的。

据了解,对考核评估为不合格的园区,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成其在三个月内作出整改,其所在区的区委宣传部应会同区有关单位对整改工作加强指导。

此外,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其园区称号并予以公告,两年内不予受理其重新认定的申请。具体包括: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园区企业所产生的文化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以及其他行为,不符合主流价值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园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本报记者 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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